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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生剋乘侮的規律 五行生剋乘侮關係示意圖

更新時間: 2025-06-30 閱讀:0

五行生剋乘侮的規律 五行生剋乘侮關係示意圖

世間萬物能夠相互制約、相互平衡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行屬性在其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,五行生剋乘侮的規律是怎樣的?天地萬物都有其規律,也有其五行屬性,因為都有五行屬性,小編將為大家帶來五行生剋乘侮關係示意圖的解析,希望螢幕前的大家能喜歡。

【五行生剋乘侮的規律】

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是指五行的五種運動的物質。而五行是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。研究它第一個要注意的,是“行”,假使八字先生算命,把行認為是走路,那就絕對錯了。我們翻《易經》,幹卦的“天行健”這句話,這個“行”是代表運動的意思,就是“動能”,宇宙間物質最大的互相關係,就在這個動能。

這個“動能”有五金,以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作代表。也和卦一樣,是種傳統符號,不要看得太嚴重了。所謂“金”並不是黃金,“水”亦並不是和杯中喝的水一樣,千萬不要看成了五行就是五種物質。上古文化的五行: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就是現代的地球文化,地球外面的五星,對我們的關係很大。

1、相生規律:

生,含有資生、助長、促進的意義。五行之間,都具有互相資生、互相助長的關係。這種關係簡稱為“五行相生”。
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在五行相生的關係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,我生兩方面的關係,也就是母子關係。生我者為母、我生者為子。以水為例,生我者為金,則金為水之母;我生者是木,則木為水之子。其它四行,以此類推。由於肝屬木,心屬火,脾屬土,肺屬金,腎屬水,結合五臟來講,就是肝生心,心生脾,脾生肺,肺生腎,腎生肝起資生和促進作用。

2、相剋規律:

克,含有制約、阻抑、克服的意義。五行之間,都具有相互制約、相互剋服,相互阻抑的關係,簡稱“五行相剋”。

五行相剋的次序是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……在五行相剋的關係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、我克兩方面的關係,也就是“所勝”、“所不勝”的關係。克我者為“所不勝”,我克者為“所勝”。以木為例,克我者為金,則金為木之“所不勝”,我克者為土,則土為木之“所勝”。其它四行,以此類推。結合五臟來講,就是肝克脾,脾克腎,腎克心,心克肺、肺克肝,起著制約和阻抑的作用。

3、五行制化:

在五行相生之中,同時寓有相剋,在相剋之中,同時也寓有相生。這是自然界運動變化的一般規律。如果只有相生而無相剋,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發展;有相剋而無相生,則萬物不會有生化。

所以相生,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條件。只有在相互作用,相互協調的基礎上,才能促進事物的生化不息。例如,木能克土,但土卻能生金製木。因此,在這種情況下,土雖被剋,但並不會發生偏衰。其它火、土、金、水都是如此。古人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剋和五行相剋寓有相生的這種內在聯繫,名之曰“五行制化”。制化規律的具體情況如下:

木克土,土生金,金克木。

火克金,金生水,水克火。

土克水,水生木,木克土。

金克木,木生火,火克金。

水克火,火生土,土克水。

4、相乘規律:

乘,是乘襲的意思。從五行生剋規律來看,是一種病理的反常現象。相乘與相剋意義相似,只是超出了正常範圍,達到了病理的程度。相乘與相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。即是木乘土,土乘水,水乘火、火乘金,金乘木。如木克土,當木氣太超過,金則不能對木加以正常的制約,因此,太過無制的木乘土,即過強的木克土,土被乘更虛,而不能生金,故金虛弱,無力製木。星恆教育搜集整理

5、相侮規律:

侮,是欺侮的意思。從五行生剋規律來看,與相乘一樣,同樣屬於病理的反常現象。但相侮與反克的意義相似,故有時又曰反侮。相侮的次序也與相剋相反,即是:木侮金,金侮火,火侮水,水侮土,土侮木。

以上相乘、相侮的兩個規律,都是在病理情況下才會產生,例如,水氣有餘,便克害火氣,同時又會反過來侮土。如果水氣不足,則土來乘之,火來侮之。這都是由於太過和不及出現的反常現象。

【五行生剋乘侮關係示意圖】

1、五行相生

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資生、助長和促進的作用。
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從五行相生關係來說,五行中的任何“一行”,都存在著“生我”“我生”兩個方面的聯繫。“生我”和“我生”,在《難經》中比喻為“母”和“子”的關係。

“生我”者為“母”,“我生”者為“子”,故五行的相生關係又可稱作“母子”關係。如以火為例,木生火,火生土,故“生我”者為木;“我生”者為土,即木為火之“母”,土為火之“子”,也就是木和火是“母子”,而火和土又是“母子”。

2、五行相剋

五行相剋,是指木、土、水、火、金之間存在著有序的克制、制約的作用。

五行相剋的次序是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從五行相剋關係來說,五行中的任何“一行”,都存在著“克我”“我克”兩方面的聯繫。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,在《內經》中稱作“所不勝”和“所勝”。即“克我”者為“所不勝”,“我克”者為“所勝”。以火為例,水克火,火克金,故“克我”者為水,“我克”者為金。

相生與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,“無生則發育無由,無制則亢而為害。”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剋的聯繫,而且,生中有克,克中有生,才能在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,在人體維持生理平衡,故“制則生化”。

3、五行相乘

乘,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。五行相乘,是指五行的某一行對所勝一行克制太超過,從而引起一系列的異常相剋反應,也稱為“過克”。(異常)

引起相乘的原因,不外乎“太過”“不及”兩個方面:其一,太過所致相乘:所不勝一行過於強盛,因而造成對所勝一行的克制太超過,促使所勝一行的虛弱,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。例如,木過於強盛,則克土太超過,造成土的不足,即稱為“木乘土”。

其二,不及所致相乘:所勝一行虛弱不及,因而“克我”的所不勝一行就相對增強,造成對所勝一行的克制太超過,而其本身就更加衰弱。例如:木本不過於強盛,其克製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範圍。但由於土本身的不足,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,使土更加不足,即稱為“土虛木乘”。

4、五行相侮

侮,在這裡是指“反侮”。五行相侮,是指由於五行的某一行對所不勝一行進行反向克制,又稱“反侮”或“反克”。

引起相侮的原因,也有“太過”“不及”兩個方面:其一,太過所致相侮:所勝一行過於強盛,使原來克制它的所不勝不僅不能克制它,反而受其反向克制。例如,木氣過於亢盛,其所不勝之金不僅不能克木,反而受到木的欺侮,出現“木反侮金”的反向克制現象,稱為“木亢侮金”。

其二,不及所致相侮:所不勝一行過於虛弱,不僅不能制約其所勝的一行,反而受其反向克制。例如,木過度虛弱,其所勝一行的土則相對偏盛,反向克制所不勝一行的木,稱為“木虛土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