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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卦 天水卦是什麼卦

天水卦 天水卦是什麼卦

天水卦是六十四卦之一,很多人根據卦象就能得知接下來會遇到什麼樣的事情。可是天水卦是什麼卦象才是大家更關心的,得知是好卦象的話才會更加安心,但如果不是就會開始擔憂了。

《易經》第六卦 天水訟 乾上坎下

天水訟:這一卦,其與與需卦正相反,相互是“綜卦”,一方是等,一方是爭,交互用。“訟”是爭論,當然也包含訴訟在內。“序卦傳”說:“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”意,飲食必然會生爭訟,所以在表示飲食的需卦之後,接著是訟卦。上古的物質條件缺乏,飲食是人類生存必需的物質條件,如果不能滿足每個人的需要,這就要爭奪,爭奪起來就要打官司,訟是爭訟、打官司的訴訟。訟卦的上卦“乾”,剛健;下卦“坎”,險陷。一方剛強,一方陰險,必然爭訟。

卦辭:訟,有孚窒惕,中吉,終兇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這個卦辭有三層意思:第一層意思講爭訟乃是因為誠實信用受到阻塞而起,對此當要引起警惕戒備。第二層意思講爭訟的利弊,作為爭訟一事,中間可能會有吉祥;但終究必然是凶險的,終將為兇禍。第三層意思則是講,爭訟之事,需要有大人也有利於“大人”的出現,但是,在爭訟時期,對於並不強大者而言,還不利於“涉大川”。就周易的歷史背景而言,此處主要是針對姬周王朝的處境而言。

就爻象來看,“九二”陽爻,在中位,象徵信實;但與上卦的“九五”,同陽爻,不能相應;以致,孚信受到窒礙。另外,“上九”在重疊三個陽爻的最上層,過於剛強,逞強爭訟,以求達到目的;所以,最後是凶。“大人”指“九五”,陽爻在上卦中央,又是尊位;因而剛健中正,居於領導地位。以卦的整體來看,剛強的上卦“乾”,在險的下卦“坎”之上,亦即居於陷阱之上;因而,自以信實而逞強,則行不通,惟有反省,戒慎恐懼,把握中庸的原則行動,才會吉祥。如果逞強而爭訟不休,最後必是凶禍。訴訟需要公正的“大人”,就大人而言,這是有利;但是涉險之道貴在同心,相互爭訟,則不利於涉渡險難也。

彖傳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訟,有孚窒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兇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於淵也。

“彖傳”說:訟卦的上卦“乾”是剛,下卦“坎”是險;亦即內“坎”為險象,而外“乾”為健象,因而成爭訟的卦象。訟卦來自遁卦,為“變卦”。上面的爻下降,稱作“來”;下面的爻上升,稱作“往”。遁卦“三”位的剛爻,“來”到中位的“二”,成訟卦;所以,心中的孚信,會有變化,必須警惕才會吉祥。爭訟,本來就不是上策,難以達到目的;所以,最後的結果凶險。“利見大人”,是要崇尚中正。“不利涉大川”,因會墜入深淵。按彖辭“剛來而得中”的提示,訟卦的九二是很關鍵的一爻。九二來到下卦中位,上下有兩個柔爻相合,故有“孚”。孚是信,在別的卦裡多指誠信,訟卦是打官司,信是憑信,有證據,有孚是有徵信。窒是窒塞,與亨通意義相反,在訟卦裡是指心中鬱悶窒塞。從象上講是因“水與天違行”。需卦是水蒸發到天上,上下流通。訟卦是水從天下落在地下,天高出水上,水反回地下,背道而行,越離越遠,上下由交流又恢復到不交流,故窒塞不通。

孔穎達:“窒”,塞也,“惕”,懼也。凡訟之體,不可妄興,必有信實被物止塞而能惕懼,中道而止,乃得吉也。“終兇”者,訟不可長,若終競訟事,雖復窒惕,亦有兇也。物既有訟,須大人決之,故“利見大人”。若以訟而往涉危難,必有禍患,故“不利涉大川”。

胡氏瑗:“孚”者,由忠之信。人所以興訟,必有由忠之信,而為他人之所窒塞,不得已而興訟。然雖已有信實,而為人之窒塞,亦須恐懼兢慎而不敢自安,則庶幾免於兇禍。又中道而止,則可以獲吉也。“大川”,謂大險大難也,凡歷險涉難,必須物情相協,志氣和同,則可得而濟也,今訟之時,物情違忤而不相得,欲濟涉險難,必不可得。

訟不可妄興,必因信實被他人窒塞,不得已而興之,雖如此,亦須惕懼而為之,適可而止則吉,強爭不止則兇,故“訟,有孚窒惕,中吉,終兇”,“中”者,適可之謂也,“終”者,久終之謂也。既有訟事,則利於大人裁決之,而不利於私相爭鬥,故“利見大人”。涉險之道貴在同心,相互爭訟,則不利於涉渡險難也,故曰“不利涉大川”,“大川”即險難之謂也。
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
初六陰爻陽位不正,又在最下方,因而柔弱。雖然與上卦的“九四”,陰陽相應,但中間有“九二”阻礙,力量薄弱;所以,無力排解爭訟。但“九四”陽剛,始終有呼應的傾向;因而,只要不將爭訟拖得太久,雖然會小有責難,最後還會吉祥。就初六爻位的而言,則是不久將陷於爭端中之象;雖然會受到一些非難和指責,但終久將獲得吉祥。

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有小言,其辯明也。

爭訟本來就不可以拖延。雖然稍有不滿的責難,經過訟之適度的辨析,就可以明了。這也是告誡告誡爭訟不可拖延過久,應當以解釋求得化解。

九二,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無眚。

“逋”是逃亡。“眚”是眼睛生翳,散光,看物產生虛幻的光暈;太陽的光暈,稱作日眚,也有災禍的意思。“九二”陽剛,在下卦險的中央,本來就喜歡爭訟。又與“九五”同是陽爻,不能相應,當然發生爭訟。但“九五”陽爻陽位,又在上卦中央的尊位,至剛、至中、至正;而“九二”雖然陽剛,卻在陰位,不正位置又低,爭訟必然失敗,只只好逃回穩藏起來。自己三百戶的邑人被收錄,且自己謹守本分,方得沒有災禍;從卦象上看,九二是從逐卦的九三下到二位,使下卦成坎,坎是在坤的中間夾了一個剛爻,坤為土地、為國邑,人於邑中成坎,坎為隱伏,故為“歸而逋”。

這裡應該是講的管仲奪伯氏驕邑三百戶的典故。管仲是春秋時期的一位大政治家、軍事家,他的豐功偉績被後人經常頌揚。齊國有位伯氏,名叫伯偃,因他是貴族的身份,所以有一大片封地,供他衣食住行之用。伯氏人品並不壞,但容易輕信人。他手下有位家臣,名叫章禾,此人心如蛇蠍,表面上卻一派謙。伯氏見其謙和,加上罩禾騙術高明,伯氏竟將封邑的事情全部交給了他。覃禾一有了大權,猙獰面目立刻顯露了出來。加上章禾的老婆也是個壞女人,二人整天盤算怎麼搜刮邑人的錢財,弄得封邑內人人怨聲載道。以前,封邑內人人衣食豐足,戶戶家有餘糧。覃禾搞了一年,邑內的人家上頓不接下頓,許多人窮得連衣服也沒有了。於是,幾位有聲望的人合計,決定向伯氏告發覃禾的人面獸心,胡作非為。覃禾知道後,馬上找來他的幫兇們將這幾位準備告發他的人監禁起來。他又授意這些人聯名上書伯氏,說封邑在覃禾的治理下已成為齊國最好封邑了。一個偶然的機會,伯氏在外聽到罩禾的倒行逆施,對覃禾開始有所懷疑了。但他周圍被覃禾的人包圍著,所以,只是半信半疑。伯氏問覃禾:"我在外面聽到一些關於你的傳聞。"覃禾一震,馬上裝出一副卑謙、溫和的神態,回答說:"我是你最忠誠的奴僕。自你令我管理封邑以來,封邑已成為齊國的最好的地府,我出去時,總有別的封邑的人要請介紹如何治理屬地。我知道這一切都是你主人的,我只是按你的意見辦。所以,我在外面都只是講,封邑成功都是在主人領導下所取得的。"對此伯氏不由得不相信覃禾。伯氏出外會見同僚時,忍不住誇起覃氏的忠心,說他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才。同僚都暗自笑他上了政治騙子的當,可怕氏一點也不覺察。自此,覃禾更肆無忌憚了。但覃禾也有疏於防範的時候。一次,終於有幾個邑人見到伯氏,向他控訴了覃禾的令人髮指的種種罪行:殘害忠良、搜括民財、姦淫婦女等等。伯氏聽了,根本不信,還訓斥了邑人。邑人們忍無可忍,就設法告到相國管仲那裡。管仲馬上派人去到伯氏的封邑,了解到伯氏封邑的真實情況。覃禾知道後,透過幾個幫兇要用重金收買管仲。管仲一代賢相,召集伯氏與邑人代表一齊來到相府。嚴厲地訓斥了伯氏任用奸小,將覃禾處於極刑。封邑的三百戶人家,表示不願再做伯氏的封邑人家了。管仲於是將三百戶人家收歸了國有。伯氏服氣地接受了相國的處罰。從此,吃粗糧渡過一生,但卻無一點怨恨之心。孔子曾稱讚管仲說:"他真是個人才啊!剝奪了伯氏封邑的三百戶人家,使伯氏只能吃粗糧,但伯氏卻至死都沒有一句怨言。

象曰:不克訟,歸而逋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
“象傳”說:爭訟無法獲勝,只有選擇逃亡躲藏。自己處於下位,與上面有權有勢的人打官司,必然要失敗而且有災禍降臨,但逃走避開,災禍就沒有了。下卦坎是穴,“九二”躲藏在中央的穴中,自我約束,就可以避免災害。地位在下的“九二”,要與高高在上的“九五”爭訟,這是自己惹的禍。“竄”是匿藏,“掇”是自取的意思。

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,或從王事,無成。

食”相當於食邑的食。古代做官的人,以分封采邑的稅收生活,而且世襲。“舊德”指先祖的遺德。“食舊德”是說前往因先祖遺德所得到的領地去就食。“六三”陰柔,無力與人爭訟;因而,隱忍前往先祖遺留的領地,堅守純正,自勵自勉,才能度過艱難,最後得到吉祥。如果輔佐君王建功立業,成功後不歸功於自己自己不會有所成就。

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
“象傳”說:處逆境時,追隨比自己地位高的人,順從於上級則有利,自己行動不會成功。因此應當知足,不可逞強爭勝,隱忍自勵,才是上策。

九四:不克訟,復自命,渝安貞,吉。“命”是天命,亦即正理。“渝”是改變。“九四”雖然陽剛,但在上卦的最下位,不得中;陽爻陰位,又不正,地位弱,爭訟不會得勝。不過,正因柔,能夠回頭去就正道,改變初衷,順其自然,安於正理,就不會有過失,終於吉祥。這裡講到九四九四的階段,打官司失利,經過反思改變了主意,決定不打官司了,安分守己,必然會得到吉利的結果。此爻也說明順其自然,安於正理,則心安理得。

象曰:復即命,渝安貞:不失也。

“即”是就的意思。打官司失利後,回過頭仔細反思,覺得‘和為貴’,還是息事寧人為好,於是改變了主意,撤回訴狀,退出爭端不打官司了”,說明堅守正道,安分守己就沒有什麼損失了。

九五,訟,元吉。

在九五這個訟的階段,官司得到了公正的判決,開始獲得吉祥。“九五”在至尊的位置,陽剛又至中至正,象徵公平、公正、合理的裁判訴訟,因而吉祥。此爻也說明裁判訴訟,應以至中至正根本。

象曰:訟元吉,以中正也。

九五乃尊位,既象徵國家利益,又象徵國家法律;居中當位,這是公正執法的象徵。九五代表執法者,對侵害國家利益發生的利益矛盾,能做到公正執法,

上九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
錫:通“賜”。鞶pán帶:古代官服上的紋裝飾品。褫chǐ:剝奪。這一爻辭,由“六三”的“或從王事”延伸而來。“上九”陽剛已達極點,可以逞強嬴得訴訟;但也不會持久。或者會賞賜“鞶帶”,但在一天之間,就被剝奪了三次。

象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“象傳”說:以爭訟得到賞賜的服飾,也不足以使人尊敬。告誡以爭訟達到目的,也不足以持久,而且不會受人尊敬,雖勝亦可恥。

訟卦,闡釋在事業的進行中,難免發生爭執,引起爭訟,但告誡不可爭訟。爭訟多半因內心險惡,行動過於剛強,會使信實蒙羞,招來憂傷,必須警惕。不可自以得理而逞強,難以達到目的,反而使自己陷入泥淖。應當深自反省,戒慎恐懼,把握中庸的原則,避免爭訟。爭訟不會有結果,宜於化解,不可拖延過久,以致不可收拾。應當退讓,自我反省,於爭訟之前就應當謹慎,不可輕啟爭端,惹禍上身。知足常樂,應當隱忍自勵,韜光養晦,不可逞強爭勝。隱忍順其自然,安於正理,必然心安理得。裁判爭訟,以至中至正為根本。總之,即或以爭訟獲勝,也不能持久,而且不會受人尊敬,徒然使信實蒙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