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地大物博,很多地方的風俗都不一樣,對於壓歲錢更是如此,那壓歲錢給到多少歲合適呢?有的地方認為年齡是一個界限,18歲就可以不給了,有的地方以結婚作為判斷,小編就在這裡,為各位朋友們介紹壓歲錢給到多少歲合適縣城,快來看看吧,不容錯過的精彩內容!
【壓歲錢給到多少歲合適呢】
★孩子年滿18歲,就可以不給壓歲錢了
不同地方給孩子發壓歲錢的習俗,以及該給孩子發到幾歲的年齡界定各不相同,有些地方就是孩子年滿18歲,就不給這個壓歲錢了。
★在廣東,只要你沒結婚,都可以收壓歲錢的哦。
阿布提剛嫁到廣東那年過春節,我和老公在包壓歲錢,然後我就聽到他念叨了一下他的表妹,我說:
“你表妹也要壓歲錢?她年齡都和我一樣了,你未免太寵她了”
我老公跟我說,在廣東,只要沒結婚都可以收壓歲錢的,反而是我們不給才尷尬。
後來,去到表妹家裡,看到我公公婆婆也給壓歲錢表妹,看她收的還挺順手的,一點都沒尷尬的表情,才知道我老公說的是真的。
只不過,在表妹收壓歲錢的時候,大人們會順便說一句:
“希望明年不用給你壓歲錢了哦”!
★在父母眼裡,你就是孩子
家裡的孩子快接近40歲了,但父母每年還是會給我們壓歲錢,讓他們別給,他們總說,給自己孩子又沒什麼,就是圖個寓意,反正也沒多少錢。
確實,在父母親的眼裡,即使年齡再大也都是他們的孩子,只要是孩子,就沒有什麼事情是父母不操心的。
前幾年我老公奶奶在的時候,她每年春節也是會給幾個孩子準備壓歲錢,然後孫字輩的也都有,老太太每年包的壓歲錢其實沒多少,也就是圖個吉利。
聽我朋友說過,只要她的孩子沒有小孩,她就每年都給,等到小孫子出生就給小孫子了,不給兒子了。
★孩子參加工作了,孩子自己可以賺錢了,長輩就不用發給他們壓歲錢了。
有的地方的習俗是,孩子參加工作了,就不用再發給壓歲錢了,一般大學畢業二十二、三歲,這樣長輩發壓歲錢的時間就更長久了。
如果遇到畢業了不找工作,親戚還要繼續給壓歲錢,這個時候也挺尷尬,但是也沒辦法。
壓歲錢的寓意
1、壓祟
傳說,古時候有一種小妖,名字叫“祟”,黑身白手,每年的年三十夜裡出來害人,它用手在熟睡的孩子頭上摸一下,孩子嚇得哭起來,然後就發燒,講囈語而從此得病,幾天後熱退病去,但聰明機靈的孩子卻變成了瘋瘋癲癲的傻子了。人們怕祟來害孩子,就點亮燈火團坐不睡,稱為“守祟”。
2、壓驚
另有一說源於古代“壓驚”。說是太古時有一種兇獸叫“年”,隔365日後之夜,就要出來傷害人畜、莊稼。小孩子害怕,大人則以燃爆竹驅趕“年”,用食品安慰小孩,即為“壓驚”。年久日深,便演變為以貨幣代食物,至宋便有“壓驚錢”。據史載,王韶子南下,因被壞人背走,於途中驚呼,才被皇車所救,宋神宗即賜了他“壓驚金犀錢”。以後才發展為“壓歲錢”。
3、避邪
至於“壓歲錢”的作用,就連《資治通鑑》這樣的正史也給“證明”。書的第二十六卷中說到楊貴妃生子時,就謂“玄宗親往視之,喜賜貴妃洗兒金銀錢”。這裡說的“洗兒錢”除了賀喜之外,更重要的就是賜給兒子一道避邪去魔的護身符。
【壓歲錢給到多少歲合適縣城】
其實,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,哪怕在縣城和地方都有不同的風俗,只要人家沒結婚,都算是孩子。
只不過,作為長輩給小輩壓歲錢,最好也要看他們年齡,有些人即使沒結婚,但也已經成年,如果長輩再給壓歲錢,他們會顯得很尷尬。
其實我們定義的“孩子”,是指他還沒有獨立,不管在經濟還是生活上,都需要大人的支持。
所以,我們會在新春的時候,給孩子發一個紅包。既是對他新春的祝福,也算是經濟上一點小小的支持。
而在大家的共識裡,孩子到了18歲,就已經成年,是個大人了。這時候不管是心理上,還是身體上,他都已經具備大人所有的條件。也就是這時候,他不再是個“小孩”,也就不需要再給紅包了。
孩子過了18歲以後,他要思考和承擔的,都跟“孩提時代”不一樣。如果過了這個年齡,還給他壓歲錢,難免會讓他覺得自己長不大,心理上形成依賴。
所以,一般來說,孩子過了18歲,親戚間就可以將他視為“大人”,無需再給紅包了。也免得他認為你把他當小孩看,反而尷尬。
壓歲錢的來歷
壓歲錢,又名壓祟錢(“祟”就是不吉利的東西。古人借這個習俗來表達來年不要有任何不吉利的事情發生)。壓歲錢是漢族的傳統年俗,一般在新年倒數計時由長輩將錢裝在紅包內給晚輩。壓歲錢有很好的寓意,通常認為可以辟邪驅鬼,保佑平安。據說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,晚輩得到壓歲錢就可以平平安安度過一歲。
漢代:有現存文獻記載的壓歲錢最早出現於漢代。最早的壓歲錢也叫壓勝錢,或叫大壓勝錢,這種錢不是市面上流通的貨幣,是為了佩戴玩賞而專鑄成錢幣形狀的避邪品。這種錢幣形式的佩帶物品最早是在漢代出現的,有的正面鑄有錢幣上的文字和各種吉祥語,如“千秋萬歲”、“天下太平”、“去殃除兇”等;背面鑄有各種圖案,如龍鳳、龜蛇、雙魚、鬥劍、星斗等。
唐代:宮廷裡春日散錢之風盛行。當時春節是“立春日”,是宮內相互朝拜的日子,民間並沒有這一習俗。《資治通鑑》第二十六卷記載了楊貴妃生子,“玄宗親往視之,喜賜貴妃洗兒金銀錢”之事。這裡說的洗兒錢除了賀喜外,更重要的意義是長輩給新生兒的避邪去魔的護身符。宋元以後,正月初一取代立春日,稱為春節。原來屬於立春日的風俗也移到了春節。春日散錢的風俗就演變成為給小孩壓歲錢的習俗。清富察敦崇《燕京歲時記》是這樣記載壓歲錢的:“以彩繩穿錢,編作龍形,置於床腳,謂之壓歲錢。尊長之賜小兒者,亦謂壓歲錢。”明清時期:壓歲錢大多數是用紅繩串著賜給孩子,“以彩繩穿錢,編為龍形,謂之壓歲錢。”所以一些地方把給孩子壓歲錢叫“串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