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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生克制化 五行生克制化詳解

更新時間: 2025-06-29 閱讀:0

五行生克制化 五行生克制化詳解

世間萬物之間都存在生克制化,把握其中的規律能讓你有更清晰的認知,更全面地掌握自身命運,五行生克制化是什麼意思?五行律揭示了萬事萬之間的相互聯繫,相互作用方式,內在的一般秩序,以下是小編為各位讀者朋友們帶來的五行生克制化詳解,希望能幫到大家。

【五行生克制化】

一、五行的互相滋生

五行的互相滋生和助長,簡稱為“五行相生”。是五種物質屬性之間,均具有的一般規律。五行相生的原理是;

木生火:木的性質比較溫暖,火象伏藏在裡面,經燒灼而出,便生煙出火,所以說木生火。

火生土:火的燃燒自然會消耗木柴本身,木焚毀的部分變成了灰,灰便入地成土,所以說火能生土。

土生金:金屬是由礦石冶煉出來的,那麼礦石是怎麼來的?無論是沉積岩、火山岩、變質岩,都離不開土的早期成分,所以聚土成石,其中的許多山石津潤自然界的物質元素,構成金礦。這裡“金”還可以理解為廣義的“金屬”。它們同樣是來源於礦石,所以說土能生金。

金生水:少陰之氣,潤澤而流,銷金亦為水。所以說金能生水。就像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會聽到;鐵水、鋼水、銀水以及金亦可以化為水的說法,也是金生水的見證。

水生木:因水的潤澤而使樹木生長,這是極為普通的道理。從五行互相滋生的規律來看,五行中的任何一“行”,都具有“生我”“我生”兩方面的關係,比如木生“火我”為“生我”;“火我”生土,為我生。

生我者為母親,我生者為子孫。所以,五行的相互滋生關係,也稱“母子關係”。這種關係在六爻預測法中,是極為重要的概念之一。為了幫助大家記憶,逐步消化預測所需的一些知識,我們都將重複提到有關概念,使學會預測變成“水到渠成”。

二、五行的互相制約

五行的互相制約,也稱作“五行的互相剋制” 簡稱“五行相剋”。是一種事物和另一種事物的互相制約關係。

中醫學《素問》寶命全形論中說:“木得金而伐,火得火而滅,土得木而達,金得火而缺,水得土而絕,萬物盡然 ,不可勝竭。”在五行相互制約的關係中,任何一種“行”

都具有“我克”與“克我”兩個方面。我克者為我所勝、克我者為我所不勝。比如說“水我”克火,為“我克”、“我勝”;土克“水我”為“克我”、“所不勝”的關係。“所勝”不能過分,“萬物盡然,不可勝竭”。例如:金可以勝木,如果勝竭、勝盡,樹木、森林都伐完了,自然環境也就有危險了。

三、五行的互相乘制

五行的互相乘制,簡稱“五行相乘”。是五行互相剋制的太超過,超過正常制約的程度,是事物發展變化的反常現象。

例如:火氣亢盛,超過了被水克制的程度,如同房屋起火,火警初起的時候,幾桶水就可以把水滅了。這時,水尚能發揮制約火的作用,但是一旦火勢蔓延,再想救火,幾桶水就不能解決問題了。

大火不能受水克制,在燒毀木質家具,門窗之後,必然向金屬梁架進攻,以火克金、發揮餘威。這種“水不制火,任火克金”的現象,便稱為“火乘金”。“火乘金”的乘制結果,使“金”氣衰。

如果,土氣旺盛,超過了被木克制的程度,木不能對土加以克制時,太過的土,便含去乘水,使“水”氣變盛。

四、五行的相互欺侮

五行的互相欺侮,簡稱為“五行相侮”。是一種持強凌弱的反常現象。

比如洪水泛濫,人們自然會用泥土等構築堤,克制洪水過於勢大,土堤、土壩、土房、土窯之類都被水沖垮。

這種“被克”之“氣”偏亢、偏盛,反過來欺侮克我之氣的現象,為相剋的反向,所以稱為“反克”。

正如《素問》五運行大論,說:“氣有餘,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,其不及,則已所不勝侮而乘之,已所勝輕而侮之。”

又如:水本來可克火,由於火氣偏亢,火就會反過來侮水;或者,由於水氣不足,火乘其不足而侮水。

總之,五行學說認為,五行相生、相剋是宇宙間一切事物運動變化的正常規律,事物只有在生中有制,制中有生,相反相成,才能運行不息。而五行相乘、相侮,都是以太過之氣、去乘襲或欺侮它氣,是事物發展的兩種反常的現象。

萬事萬物都有個“理”字,陰陽消長,五行生剋有“理”;事物發展變化,對立與統一,也有“理”;帝王、總統如何治理國有“理”,一個人如何做人也有“理”。

總之,天地生萬物、萬事都有“理”在其中。所以,《周易》繫辭有;八卦以象告,爻象以情言之。

我們在預測事情時,在八卦的多種卦象中,在卦辭、爻辭中,其“理”都寫的明明白白,只要我們認真去研究,一定可以知道一切,所以說;“知象則理在其中”。

理,不僅是解《經》注《經》必須遵循的原則,也是指導資訊預測的指南。尤其是在決定預測結果時,“理”顯得特別重要,運用得好,預測會百發百中;運用不好,就會使預測結果,一錯到底。

【五行生克制化詳解】

1、五行金旺盛時得到火煉,方才能製成器皿;

五行火旺盛時得到水,才成水火既濟;

五行水旺盛時得到土,方得積蓄成池沼;

五行土旺盛時得到木,方能有所貢獻;

五行木旺盛時得到金,方能經斫削而製成棟梁之才。

這是身旺官殺入格,如果格局純粹,行運無悖逆命局,則可以事業有成。

2、五行金依賴土,從土中得生,但土太多,金就被埋藏了;

五行土依賴火,山火燒林,土力才能永葆肥沃,但火多土也會被燒焦;

五行火依賴木,但木太多,火就會被壓滅;

五行木依賴水,但水太多,會把木沖走;

五行水依賴金,但金多則水就會渾濁不堪。

這是身弱逢印,印星旺而多,則也不利。

3、五行金能生水,水多了就把金淹沒在下面;

五行水能滋潤木,但森林茂盛就會把水流吸盡;

五行木能生火,可火過盛,木就被燒成灰燼;

五行火能生土,但土太多,也能把火掩埋;

五行土能生金,但金多了,土質就會發生變化。

這是身弱逢食神傷官,重疊太旺,所以不利。

如果日主強旺,比肩疊疊,則不忌食傷。如果食神傷官純正不雜,則可入格。

4、五行金能克木,但木質太堅硬,也能把斧頭磕出缺口;

五行木能克土,但土太厚重,堅硬木頭也無法立住;

五行土能克水,但水汪洋而來,也能捲走土地;

五行水能克火,但火勢盛,也能把水燒熱蒸發掉;

五行火能克金,但遍地是金,火也沒有燃燒的地方。

這是身弱逢財,財星太旺反克。

如果是身強逢財,且入格者,可得富貴。

5、五行金衰弱時遇火,必被火燒熔化;

五行火衰弱時遇到水,必被水撲滅;

五行水衰弱時遇到土,只能淤積於地,不能暢流東去;

五行土衰弱時遇到木,只好任其打樁立柱,致土塌陷;

五行木衰弱時遇到金,輕而易舉地就會被砍倒。

這是身弱又遇官殺旺,若無制化,則主夭折貧賤。

6、五行金旺盛時逢水,才能略挫它的鋒芒;

五行水旺盛時得到木,才能被吸收水分,避免造成洪災;

五行木旺盛時遇到火,才能燃燒木,使盡其用;

五行火旺盛時遇到土,方能抑制它的火焰;

五行土強盛時得到金,方能被耕耘成良田阡陌。

如果身弱逢旺神作官殺,則以化神化之生身為吉。

比如甲日弱,金旺,若有時上一位壬癸水,申子辰解之,即為金旺逢水,挫其鋒芒,則化兇為吉。

八字五行生克制化的規則

1、八字的乾與干、支與支,以及同柱干支之間均可相互生克,除非生克路線受阻;但天干不能生克異柱的地支,地支也不能生克異柱的天干,僅月令與日元的關係除外;支與支之間的生克,一般是地支本氣藏干之間的相互生克,其餘藏干均須透過合沖刑害破等特殊方式引動後才能相互生克。

2、五行生剋時,旺強者生克力大,衰弱者生克力小;位置緊貼者生克力大,位置間隔者生克力小;透干之生克力大,藏干之生克力小;蓋頭截腳之干支,其力減半。

3、四柱生克次序,以年月為先,日時為後;日合年月時,為之合來;年月時合曰,為之合去;年月沖而日時合,為先沖後合;年月合而日時沖,為之先合後衝。

4、五行生剋次序,以合化為先,沖刑次之,破害生克又次之;當三會三合六合併存時,則以三會為先,三合次之,半三合又次之,六合再次之。

5、當某五行受制時,則不能生克其他五行;當某五行貪生貪合時,也能刑衝剋害其他五行;但若合化,則化神又能生克其他五行;不能合化者,則相羈絆。

6、干支之合沖刑害,均為一對一或一對三,不能一對二,譬如一子不沖二午,一寅不合二亥,一庚不沖二甲,一甲不合二己、一卯不刑二子等,但當二者之中有一字虛浮無力或與他字相合時,餘下者便能合沖刑害;在爭合之字依次排隊時,則位置在先者可合,如亥月寅曰寅時,寅曰可以先合亥月,寅時難以爭合等。

7、當合沖刑害並存時,合能解沖刑破害,沖刑也能解合刑破害;其中力大者能解力小者,力小者不能解力大者;貼近者先解,遠隔者後解;年月刑沖,曰時可解;曰時刑沖,年月難解;天干相合,能解地支相衝;

但在八字形成兩種合局沖戰時,則合不解沖;寅巳申三刑時,論刑不論合;一般情況下,暗合不能解沖刑,只有在合神很旺、位置貼近時可解沖刑。

8、干支合化時,相合之干支一般須位置緊貼且化神旺相無傷,方能合化,凡化神均以五陽干論;隔合、爭合與妒合一般較難合化,除非化神旺強無傷。

9、墓庫之主氣透干,則論坐庫通根,而不以入墓論;五行逢墓庫,旺則入庫,衰則入墓;藏於墓庫之物,不能生克他物;墓庫逢合則合閉,逢沖刑穿破如打開,釋放庫中所藏之物。

10、旬空之字不影響五行的旺衰強弱與生克制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