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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生克制化總表 五行生克制化的應用規律

五行生克制化總表 五行生克制化的應用規律

五行的運行一直遵循著某種規律,在正常情況下,生克制化會起到調節作用,你見過五行生克制化總表嗎?五行相生相剋,此消彼長,為一切事物產生與變化的基本規律,同時也是一種生克制化的複雜關係,下面小編就為各位朋友們介紹五行生克制化的應用規律,感興趣的快來看看吧!

【五行生克制化總表】

宇宙間,陰陽相互作用,產生了五類。五類相互作用,則生成萬事萬物。萬事萬物相互作用,產生無窮的變化。這無窮的變化,便有無窮的作用方式。那麼最基本的作用方式是什麼呢?先哲醒示我們:生克。多麼精煉,真是越是真理越明了!

生克,就是五大類屬性的事物之間相生相剋的關係。相生,即一事物對它事物的生發丶促進丶助長作用。其規律和次序是: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。宇宙大爆炸的內在規律即由此而來。

五行生剋關係相輔相成,生中有克,克中有生,相互制化,也分為生與被生,克與被剋的關係。

相生還包含有相互滋生,促其增長的意思。相生關係是事物間的相互依賴,沒有這種依賴,就不會有事物的變化。五類的相生結果,是事物形態的轉化。五類間是順次相生,循環不已。

八字五行生克制化的規則

1、八字的乾與干、支與支,以及同柱干支之間均可相互生克,除非生克路線受阻;但天干不能生克異柱的地支,地支也不能生克異柱的天干,僅月令與日元的關係除外;支與支之間的生克,一般是地支本氣藏干之間的相互生克,其餘藏干均須透過合沖刑害破等特殊方式引動後才能相互生克。

2、五行生剋時,旺強者生克力大,衰弱者生克力小;位置緊貼者生克力大,位置間隔者生克力小;透干之生克力大,藏干之生克力小;蓋頭截腳之干支,其力減半。

3、四柱生克次序,以年月為先,日時為後;日合年月時,為之合來;年月時合曰,為之合去;年月沖而日時合,為先沖後合;年月合而日時沖,為之先合後衝。

4、五行生剋次序,以合化為先,沖刑次之,破害生克又次之;當三會三合六合併存時,則以三會為先,三合次之,半三合又次之,六合再次之。

5、當某五行受制時,則不能生克其他五行;當某五行貪生貪合時,也能刑衝剋害其他五行;但若合化,則化神又能生克其他五行;不能合化者,則相羈絆。

6、干支之合沖刑害,均為一對一或一對三,不能一對二,譬如一子不沖二午,一寅不合二亥,一庚不沖二甲,一甲不合二己、一卯不刑二子等,但當二者之中有一字虛浮無力或與他字相合時,餘下者便能合沖刑害;在爭合之字依次排隊時,則位置在先者可合,如亥月寅曰寅時,寅曰可以先合亥月,寅時難以爭合等。

7、當合沖刑害並存時,合能解沖刑破害,沖刑也能解合刑破害;其中力大者能解力小者,力小者不能解力大者;貼近者先解,遠隔者後解;年月刑沖,曰時可解;曰時刑沖,年月難解;天干相合,能解地支相衝;

但在八字形成兩種合局沖戰時,則合不解沖;寅巳申三刑時,論刑不論合;一般情況下,暗合不能解沖刑,只有在合神很旺、位置貼近時可解沖刑。

8、干支合化時,相合之干支一般須位置緊貼且化神旺相無傷,方能合化,凡化神均以五陽干論;隔合、爭合與妒合一般較難合化,除非化神旺強無傷。

9、墓庫之主氣透干,則論坐庫通根,而不以入墓論;五行逢墓庫,旺則入庫,衰則入墓;藏於墓庫之物,不能生克他物;墓庫逢合則合閉,逢沖刑穿破如打開,釋放庫中所藏之物。

10、旬空之字不影響五行的旺衰強弱與生克制化。

【五行生克制化的應用規律】

五行的生克制化規律是五行結構系統在正常情況下的自動調節機制。

相生即遞相資生、助長、促進之意。五行之間互相滋生和促進的關係稱作五行相生。
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,依次滋生,循環無端。在相生關係中,任何一行都有“生我”“我生”兩方面的關係,《難經》把這種關係比喻為“母”與“子”的關係。

“生我”者為母,“我生”者為“子”。所以五行相生關係又稱“母子關係”。以火為例,生“我’者木,木能生火,則木為火之母;“我”生者土,火能生土,則土為火之子。

相剋即相互制約、克制、抑制之意。五行之間相互制約的關係稱之為五行相剋。五行相剋的次序是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這種克制關係也是往復無窮的。

相剋的關係中,任何一行都有“克我”“我克”兩方面的關係,即《內經》所稱的“所勝”與“所不勝”的關係。“克我”者為“所不勝”,“我克”者為“所勝”。以土為例,“克我”者木,則木為土之“所不勝”。“我克”者水,則水為土之“所勝”。

五行中的制化關係是五行生剋關係的結合。相生與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。沒有生,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;沒有克,就不能維持正常協調關係下的變化與發展。

因此,必須生中有克(化中有制),克中有生(制中有化)相反相成,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相對平衡協調和發展變化。五行之間這種生中有制、制中有生、相互生化、相互制約的生克關係,稱之為“制化”。

生克制化的應用

一、五行相生

五行之間的相互滋養,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。

木生火,木材能燃燒而變為火;火生土,火消耗了木的能量,使之焚燒後變成了土灰;土生金,大地由土組成,久經歲月沉積就變成了岩石與金礦;金生水,少陰之氣,潤澤而流,因此銷金可為水;水生木,水養木而樹生長;然後木又生火,因此循環相生。

二、五行相剋

五行之間的相互剋制,金克木、木克土、土克水、水克火、火克金。

金克木,金屬利器可伐木;木克土,木可疏通土使之匱乏;土克水,水來土掩;水克火,水可澆滅火;火克金,火可鍛造金器。

三、五行乘制

五行之間的相互制約,若相互之間克制的力量太超過,超出了正常的制約關係,則事物發展必走向反向極端的毀滅之路,也就是說五行之間的力量極為不平衡的關係。

如: 木生火,若任由木來生火則木將耗盡,火氣亢盛,然後不受水的克制,進而向其金屬發起猛烈進攻,攻金克金,發揮餘威。此種“水不制火,任火克金”的情況,就為“火乘金”,最後致使“金”氣衰。

四、五行相侮

五行之間的相互欺侮,屬於一種恃強欺弱的非正常現象。

如水若泛濫則成災,洪水勢力過大則防洪的土堤、土壩就被水沖垮,這種反過來被克之氣亢盛,水反過來侮土,稱之為“反克”。

《素問》五運行大論中講:“氣有餘,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,其不及,則已所不勝侮而乘之,已所勝輕而侮之。”